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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两套法拍房 物业拒绝办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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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两套法拍房 物业拒绝办入住
陕西咸阳的郭女士通过法院法拍取得紫裕兰亭小区三套房产的所有权并办了房产证,但在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时遇阻。物业拒绝办理入住的原因是未接到开发商的通知,且表示只认开发商(分公司)的通知,开发商让办才给办。
据物业人员解释,该小区虽由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但公司和其他单位存在经济纠纷,被秦都区法院冻结了部分未交易房产并司法拍卖,而当初开发楼盘系分公司出资,总公司未参与。然而,郭女士已取得法院的成交确认书和房产证,从法律角度来说,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物业应配合其办理入住手续。
面对此情况,郭女士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寻求帮助:她先找了法院,法院执行局表示,物业不是执行主体,他们无权对物业采取强制措施,建议郭女士起诉物业侵权;郭女士也找了咸阳市秦都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该中心虽给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其 3 日内配合办理收房手续,并且还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但对方依旧拒不整改,而住房物业事务中心因无行政执法权,只能行业内部管理,计划将该物业公司拉进黑名单。
律师建议: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物业此举属于违法侵权行为,郭女士可将物业告上法庭,诉请物业停止侵权、履行开通水电气之义务。判决生效后,如物业不执行判决义务,郭女士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物业及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罚款、司法拘留等。如若情节严重,物业的实际控制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 313 条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届时,法院执行局可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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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面更新时间: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