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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砍断高空作业工人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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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2024年7月1日报道,6月30日,在重庆一小区,数名工人在对存在隐患的外墙瓷砖进行维修时,安全绳被一业主砍断。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由此跟业主产生矛盾,遭到其阻拦。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旁边有四名工人挂着在作业,楼栋有三十二层高约一百一十米,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们都没事。
事后该业主在民警协调下已承认错误,并同意私下赔偿和解。不过,网友们普遍认为该业主的行为性质恶劣,不能纵容,呼吁追究其法律责任。
从法律层面分析,该业主行为可能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故意损坏财物且情节严重者,可面临刑罚;而其行为对高空作业人员生命构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归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最高可至死刑,具体判决将视行为后果的严重性而定。对于受到惊吓和潜在伤害的工人,法律赋予了他们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误工、护理、交通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若工人经历心理创伤,追加心理辅导费用的请求同样合理,具体赔偿数额将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此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了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31日,被告人曹某某因不满被害人闫某进行外墙旧水管拆卸安装施工,让闫某停止作业,闫某下至该楼三层与四层之间的位置等待物业人员前来协商时,曹某某持菜刀在四楼自家卫生间窗户处将闫某头顶上的高空作业安全绳砍断,致使闫某坠楼,造成闫某身体多处骨折。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明知他人处于高空位置,仍使用菜刀将他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保持安全距离,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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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面更新时间:2024-10-05